果不其然,正月十五剛過,很多媒體都紛紛轉發XX財經關于《注意!“房地產稅”快來了!2017年房價終于要跌了?》的稿件。當我看到文中談到“房地產稅,則是一個綜合性概念,即一切與房地產經濟運動過程有直接關系的稅都屬于房地產稅。包括房地產業營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房地產稅、印花稅等”這段表述時,我“呵呵”了。
房地產稅制、房地產稅收與房地產稅是不同的概念。
且不說營業稅、城市房地產稅早已退出歷史舞臺,其表達的稅收體系是房地產稅收或房地產稅制的范疇。而房地產稅這個概念,則是出自2013年中共中央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提到“加快房地產稅立法并適時推進改革”,公告中的“房地產稅”說的是一個列入改革目標的稅種。
中國目前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是兩個獨立的稅種,但是由于房產稅的計稅依據與房產價格和租金掛鉤,受地域繁華程度影響較大,而城鎮土地使用稅直接與地域繁華程度掛鉤,且這兩個稅種都僅對經營性房地產征收,非經營性的自住房產不繳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重慶、上海試點地區除外),所以這兩個稅種從稅制設計角度看,存在征稅面窄但稅基重復的問題。
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需要改革,改革的主要目的應該是解決中國稅制設計的缺陷——較多針對流動的財富征稅,但對存量財富征稅不足,例如在房地產交易環節稅收過于集中但在房地產保有環節稅收控制不足。
房地產稅改革的最大成果是能讓稅收制度更加合理。至于有人認為對居民住房開征房地產稅就能降低房價,我只想說:稅收不是萬能的,政府的“組合拳”都沒有讓房價降低,不要奢望改革一個稅種就能讓房價降下來。
不要只說美國房產稅如何好,還應該看到美國沒有增值稅,其稅制結構與中國截然不同。
不要只說香港物業稅如何科學,還應該看到香港的房價一直高居不下。
房地產稅是直接稅,難以轉嫁,一旦對居民個人征稅,落點直接,稅痛明顯,會讓公眾對財政透明度的呼聲更加強烈。